2.负责机关各类经费运行保障工作。
3.负责机关各种经费的支出、审批及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工作。
5.负责核对机关人员工资的编制和发放、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的扣缴工作,住房公积金核算和扣缴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分配、发放等工作。
7.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采购、订制、分配、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8.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分配、协调保障工作。
9.负责机关办公场所设施设备采购、维修、改造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10.负责外地政协和旗区相关来访人员的联络接待工作。
11.负责政协召开的各类会议、调研考察等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12.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的调度、维修、保养、管理等工作。
13.配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驾驶员的派遣工作。
1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