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起草本届各次政协全体会议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提案审查报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等;负责起草各次全体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政协提案的征集和初步审理,提出初审意见,并提交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根据提案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负责提案的转办和催办工作。
三、组织委员参加提案督办,了解承办单位对提案的办理情况;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四、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及对口部门的协商工作,收集、反映本委成员和委员的意见建议。
五、组织与提案有关的调研视察和协商活动;负责组织提案者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和调查研究等工作。
六、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评选表彰等工作;推动提案工作公开化,开展提案工作理论研究。
七、做好年度提案资料的立卷和归档管理工作。
八、做好由本委分工联系的委员联络与服务工作。
九、负责与各旗区政协提案工作的业务联系与工作指导。
十、负责与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沟通联系,学习全国政协和兄弟省、市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工作情况,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
十一、做好政协办公室和提案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