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地方要找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切入点着力点,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着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金融自身高质量发展。当前,鄂尔多斯正全力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幸福暖城”建设蹄疾步稳,实体经济对多元化金融服务和资本支持的需求日益迫切,地方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对维护地区金融稳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金融机构76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25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7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农商行1家、村镇银行5家、财务公司1家)、保险业金融机构39家、证券公司营业部12家;全市共有地方金融组织34家,其中小贷公司23家、担保公司6家、典当行5家。上市公司3家,双欣环保即将上市。
地方金融业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是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的核心力量,而民间资本则是实体经济的“活水”,两者协同发力方能为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地方金融企业规模与质效稳步提升,民间资本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服务产业升级、盘活存量资产等方面成效显著,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新政导向,仍面临很多瓶颈:一是诚信体系滞后,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全域信用信息归集缺乏统一标准,工商、税务、司法等核心数据分散在各部门,跨领域共享机制不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不完善,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惩戒刚性不够。二是风险防控薄弱,政策保障支撑不足。地方金融企业风控体系滞后,数字化、智能化风控手段应用不广泛,风险识别处置能力有待提升。不良资产处置低效,协同机制尚未建立,对恶意逃废债打击力度不够,存在“执行难、追偿难”问题。三是发展生态待优,要素保障存在短板。政策扶持体系针对性不强,市场准入、审批流程等差异化支持政策不明确。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经营不规范、竞争无序,市场环境需进一步净化。
三、意见建议
(一)优化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地方金融业
一是做大做强鄂尔多斯地方银行。鄂尔多斯地方银行目前大部分是我市国资控股银行,要举全市之力发展壮大,配强领导班子,配置优质资源,加强管理运营和资产处置,通过市场化的道路,使鄂尔多斯地方银行成为区域优质商业银行。二是发展以小贷公司、典当行和担保公司为主的地方金融业,对合规经营、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的非银金融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营收补贴等支持。对非银金融企业数字化风控改造给予专项补贴,鼓励与科技公司合作开发风控模型,提升风险识别预警能力,三是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大力发展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投资机构,培育本土投资势力。
(二)发展资本市场,推动投资优化升级
一是持续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近几年,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制定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和奖补办法,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企业,双欣环保即将在深交所上市,实现25年来,我市第一家企业上市。下一步还要持续加大培育奖励力度,推动更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二是推动本土优质企业收购重组进入资本市场。近期,我市重点企业持续加大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力度,伊泰联合汇能收购ST新潮,汇能收购控股亚钾国际,通过收购控股上市公司实现登陆资本市场。建议我市有关部门,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整合资源,畅通信息,推动我市更多优质能源企业通过收购控股上市公司进入资本市场。
(三)健全诚信体系,加快资产处置
一是统一信用信息归集标准,由政府牵头搭建全域共享平台,整合工商、税务、司法等多部门核心数据,实现“一次归集、多方共享”,助力地方金融机构精准评估信用状况。二是组建金融、司法、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清收专班,常态化开展恶意逃废债整治,严厉打击侵害民间投资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三是建立不良资产处置“绿色通道”,简化司法流程,加强部门衔接,提高处置效率,破解“执行难、追偿难”问题。四是搭建专业化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给予运营补贴,吸引专业机构入驻,降低处置成本,盘活存量资产,为非银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腾出发展空间。
提案者:经济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