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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家政服务的建议

来源:市政协委员 陈丽霞 韩丽时间: 2021-08-30 17:06:00
随着社会节奏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家庭人口结构变化,家政服务市场需求爆发式增长,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刚性需求,“月嫂”、“育儿嫂”、保姆等从业人员“身价”也水涨船高。然而,我市家政服务市场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家政服务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不对称。雇主缺乏获取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的正规渠道,对从业人员诚信意识、专业技能、服务品质等方面的关键信息,只能通过亲朋好友口碑或者家政企业介绍等渠道获得。但是这些渠道获取的信息并不可靠,往往存在虚假宣传、过度夸大的成分。

二是专业技能参差不齐。由于家政服务的评价体系不完善,专业技能证书的发放、管理、验证仍然存在漏洞,许多从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即进入服务市场,实际能力与资格证书并不相符,部分“月嫂”“育儿嫂”甚至不具备基本的护理知识,需要雇主手把手指导。

三是诚信管理缺失。个别从业人员上岗之后消极怠工、敷衍了事,连基本的服务质量都不能保证,甚至有打骂、虐待服务对象的现象。由于家政服务没有统一标准,服务质量难以量化,违约成本不高,雇主与从业人员发生纠纷后,难以有效举证,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雇主雇佣家政服务人员虽然都签订合同,但部分从业人员上岗后却任意违约,消极怠工。

四是部分家政企业管理不善。我市家政服务业“小、散、乱、弱”,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加之家政服务市场需求旺盛,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从业人员处于较为强势的地位,他们普遍在多家企业注册登记,哪家企业有客户、出价高,就到哪家企业面试、签约,增大了家政服务企业的管理难度。家政服务企业对家政服务人员不仅缺乏了解,而且缺乏有效约束,有的家政服务企业实质就是中介组织,部分从业人员只要通过中介组织打听到有出价更高的雇主,就会无视合同期限,擅自中途“跳槽”。

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家政服务评价体系。建议在充分考虑我市家政服务市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设家政服务诚信网络平台,建立家政企业、从业人员、雇主三方互评互查机制,确保让消费者知情,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对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按年度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根据行业特点科学制定评价指标,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诚信水平、服务态度等情况纳入评价体系,并按年或按季度公示评定结果,确保家政服务消费者能够了解到真实有效的市场信息,形成服务有标准、信息有公开、风险有防范、维权有渠道、纠纷有调处、权益有保障的良好市场秩序。

二是完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参照现有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制度,完善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及考核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及考核,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技术等级证书实施动态调整,将证书等级的变动与从业人员的实践水平、理论知识紧密结合起来,让品学兼优的从业人员能够脱颖而出,以优质服务获取较高薪酬,形成良好的正向激励。

三是强化家政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将家政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市场秩序,净化行业风气,让失信企业和个人自动被市场淘汰,形成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行业监管。建议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参考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如限制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享受家政服务领域的培训补贴、企业培育、保险补贴等方面支持政策;限制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评先评优资格;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